新华(大庆)商品交易所(简称新商所)作为国家“核、高、基”项目新华08的重要交易支撑板块,于2011年11月11日由大庆市政府、新华(大庆)国际石油资讯中心、广东振戎三方出资成立,注册资本8571万元,经营范围:为商品及原料的现货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平台服务(含各类商品、藏品等);为各类产权、公共资源、资产、非上市公司股权、债权、环境能源、碳排放的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平台服务(各类产权包括文化产权);提供资讯、信息咨询、投资咨询服务;燃料油、煤炭、焦炭、橡胶、农产品销售,有色金属、贵金属、黑色金属、金属矿产品、稀土商品销售,玉石、翡翠、机械设备、工艺美术品销售;电子商务;仓库、房屋租赁;普通货物仓储服务,普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。
2013年7月25日,新商所顺利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《关于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检查验收相关事宜的复函》(清整联发【2013】14号)审核